第11章 宋执渊

长宁旧改项目的纾困资金在发改委卡了三周。

沈今棠在周一的晨会上听完老蔡的汇报,只说了句“知道了”。

回到办公室后她让刘助理把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的审批流程文件全部调出来,花了一个上午研究优先通道的例外条款。

回迁安置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民营项目,可申请优先审批。

长宁的回迁比例是百分之六十,符合条件。

但优先通道需要有人签字背书,而签字的人,她翻到审批流程最后一页的签字栏,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

宋执渊。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

她靠在椅背上,盯着那个名字看了很久。

三十岁,国家发改委最年轻的副司长。

清华经管本科,牛津交换一年,回国后直接进了发改委,六年从科员到副司长。

他父亲宋岳峰是发改委副主任,正部级。祖父宋老爷子退休前,在国务院,位列副国。

有人说他坐火箭,有人说他爸铺的路。两种说法都对,也都不全对。他有背景,但能在这个位置上坐稳,靠的不只是背景。

他也是沈今棠这辈子唯一一个差点订婚的人。

她拿起手机,翻到通讯录里一个六年没有拨过的号码。备注只有一个字:宋。

她盯着那个字,想起了很多事。

她第一次见到宋执渊是在她十四岁那年的秋天。

她爸带她参加一个行业晚宴,在浦东一家酒店的宴会厅里。

水晶灯亮得晃眼,到处都是穿着深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和端着香槟的优雅女士。

她不喜欢这种场合,所有人都在互相打量、试探、交换名片,笑容是量产的,恭维是批发的。

她爸去和熟人打招呼,让她自己在甜品台旁边待着。

她端了一盘水果,找了个角落的沙发坐下,从包里翻出那本翻到一半的《百年孤独》。

那是她妈推荐给她的。

她正读到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想起父亲带他去看冰的那个下午,一个声音从她头顶传过来。

“你在看什么。”

她抬头。一个少年站在她面前,比她高一个头,穿一件深蓝色毛衣,领口露出一截白色衬衫的领子。

他的五官很好看,但那种温和的精致,被什么更沉的东西压过了,是骨子里透出的矜贵。

眉骨很高,下颌的线条利落而从容,站在那里的时候姿态是松弛的,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感,好像这个宴会厅是他家的客厅,所有人都是他的客人。

她当时不知道他是谁,但她能感觉到这个人身上有一种被她爸称为“底气”的东西。

钱,权,从小到大被这些东西泡透了之后,骨血里自带的那种从容。

不需要证明,不需要维护,它像空气一样自然地存在于他的每一次呼吸里。

“《百年孤独》。”她说。

“你能看懂吗?”

“看不懂的地方跳过去,看懂的地方记下来。”她没有抬头,继续翻了一页。

他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没有自我介绍,也没有问她叫什么名字。他只是看了一眼她手里的书,然后说了一段她至今还记得每一个字的话。

“马尔克斯写这本书的时候住在墨西哥,穷得连邮费都付不起,把手稿分两次寄给出版社。编辑看了前半本就决定出版。他后来得了诺贝尔奖,说这本书写的不是孤独,是遗忘。所有人都在被遗忘。奥雷里亚诺上校被遗忘,乌尔苏拉被遗忘,马孔多被遗忘。最后一阵风吹过来,什么都没剩下。”

她合上书看着他。“你看过?”

“看过。”

“看懂了?”

“看懂了一部分。另一部分去问了别人。”

“问谁?”

“我爸认识的一个翻译。他翻过马尔克斯的访谈录,说马尔克斯写最后一段的时候哭了。不是为了书里的人,是为了他自己。他知道自己有一天也会被遗忘。”

她看着他。

这是今晚第一个跟她说话时不先问“你是沈总的女儿吧”的人,也是第一个跟她讨论文学的人。

他不把她当小孩,也不把她当沈若谦的女儿。

他只是坐在她对面和她聊一本书。

后来她爸走过来,拍了拍少年的肩膀,笑着说“执渊,你爸刚才在找你”,然后对她说“这是宋叔叔的儿子,宋执渊”。

她这才知道他是谁,发改委宋岳峰的儿子。

那天晚上回家的路上,她爸在车里说了一句让她意外的话。

“执渊那孩子不错。他爸和我认识很多年了。以后你们可以多来往。”她说再说吧,继续看她的书。但她记住了他的名字。宋执渊。

一个十七岁就能把马尔克斯讲得头头是道的少年,一个从容得像是全世界都在等他开口的人。

后来她在牛津又见到了他。

那时候她十九岁,在UCL读经济。

他二十一岁,在清华经管读完了本科,来牛津做交换生。

他父亲在牛津捐了一个奖学金,希望儿子在履历上有一段海外经历。

他选择牛津而不是哈佛,后来她才知道,是因为她在伦敦。

他到牛津的那天,她受她爸之托去接他。

他站在学院门口,只带了一个登机箱,穿一件深灰色大衣,围巾系得一丝不苟,和周围那些背着巨大登山包、穿着冲锋衣的留学生截然不同。

她靠在门柱上看他,说“你就带这点东西”。

他说其他的会有人送过来。

他们开始交往是在他到了之后不久。

不记得是谁先开口的,也许根本没有开口。

他在图书馆里坐在她对面看了她整整一周,每天下午同一个时间,同一个位置。

她写论文,他看书,两个人谁也不先搭话。

到了第八天,她合上电脑,说“你到底要不要约我出去”。

他看了她一眼,温和一笑,把手里的书合上,“周五晚上。我订了餐厅。”

那就是开始了。

那段时间是牛津的秋天,金黄色的落叶铺满了学院路,空气里有炭火和旧书页的味道。

他们像所有二十出头的恋人一样,把每一天都过得像是偷来的。

他会在她学院的门口等她下课,靠在石墙上,手里拿着一本翻到一半的《经济学人》,姿态松散得像是刚好路过。

但她知道他住在另一个方向,走了至少十五分钟。

他们会在图书馆的穹顶下面待一整晚,两个人并排坐着,她的电脑屏幕和他的书页之间隔着一杯凉透的咖啡。

偶尔她的手指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背,两个人都不会缩回去,只是停在那里,像是在确认某种温度。

有一次他在她耳边低声讲了一个关于图书馆地下室的笑话,她笑得太大声被管理员瞪了一眼。

她捂着嘴趴到桌上,肩膀还在抖。

他看着她,眼里有一种连他自己大概都没意识到的东西,那个从来不在公开场合失态的少年,在那一刻只想让她继续笑。

他们去伦敦过周末。

他订了Mayfair一家酒店的套房,落地窗外是海德公园的夜景。

她站在窗前说“这个房间比我公寓还大”,他站在她身后说“那就多待一会儿”。

那一整个周末他们几乎没出房间。

她第一次发现他锁骨上有一颗很小的痣,在左侧,靠近肩膀的位置。

她用手指戳了一下,说“你这个位置长痣,说明上辈子是个挑夫”。

他捉住她的手,挑夫不会住Mayfair。

她说那就是将军,盔甲系带磨出来的。

他低下头吻她的手指,那他这辈子不打仗,只陪你。

他们也吵架。

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她嫌他太理所当然,他嫌她太不给他面子。

有一次在某位院长的晚宴上,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帮她挡了一个她完全能自己应对的问题,散场后她说“你以后不要在公开场合替我回答问题”。

他说他只是想帮她。

她说她不需要被帮。

他们在学院路的路灯下面对面站着,金黄色的落叶在他们脚边打旋。

沉默了大概有整整一分钟,然后他忽然说“你是第一个在公开场合纠正我的人”。

她说那是因为她不需要他帮她,她只需要他看着她,看她能行。

他看着她,在路灯下她的眼睛亮得像两颗被海水冲刷过的玻璃珠。然后他笑了。

“好。我看着。”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大概是爱上了这个人。他敢在所有人面前替她挡问题,也敢在她纠正他之后说“好”。

后来她想起这些事,觉得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了。

年轻到以为热烈就是爱情的全部,以为一个眼神、一次触碰、一场在牛津的秋天里并肩走过的路,就可以撑过所有的分歧。

他们不知道,热烈是易燃物,烧得快,熄得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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